主体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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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必须为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名称、章程、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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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无明确金额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通常建议≥100万元,部分地区可能有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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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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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
- 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
- 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申请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 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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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场地与设备
- 办公场地:需提供真实商用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部分省份需现场核查)。
- 专业设备:具备与制作业务匹配的器材(如摄像机、编辑系统等),需提供购置发票或清单。
股权与外资限制
- 股权结构:追溯至自然人股东,不得含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 变更限制:持证后若发生股权变更,需重新报批。
无违法违规记录
- 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广播电视行业黑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材料清单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及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
- 主要人员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
-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
-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地方广电局官网下载)。
审批流程
- 地方初审:向注册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如省广电局)。
- 审批时限:通常20-30个工作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
- 证件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上海、北京等地可能要求更严(如需实际办公场地核查)。
- 外资规避:VIE架构或协议控制仍被认定为外资,禁止申请。
- 后续监管:持证后需按时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否则可能被撤销许可。
常见问题
- 分公司:不能独立申请,需以总公司名义持证。
- 网剧/短视频:制作网络剧、短视频等也需此证(2023年起部分平台强制要求)。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或委托专业机构(如律所、代理公司)协助,避免因材料瑕疵被驳回。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