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年报报送指引

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企业:

  • 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工信部颁发,编号以“B1”或“B2”开头)
  • 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编号以“省简称+B1/B2”开头)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需提交书面说明并可能被处罚。

年报系统入口

  • 全网许可证:登录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dxzhgl.miit.gov.cn
  • 地网许可证:登录企业注册地省通信管理局官网的“电信业务年报系统”。

年报填写内容(重点)

模块
企业基本信息 注册资本、法人、股东结构、联系人等
呼叫中心业务信息 坐席数量、外呼规模、接入号码(95/96/1字头)、业务类型(自营/外包)
合规经营情况 是否被投诉、是否涉及骚扰电话、是否被行政处罚
服务质量 用户满意度、服务指标(接通率、投诉率等)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财务会计 上一年度呼叫中心业务收入(需与审计报告一致)

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呼叫中心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3.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呼叫中心业务收入)
  4. 呼叫中心业务专项报告(部分省份要求,需第三方出具)
  5. 网络安全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6. 承诺书(模板系统提供,需盖章上传)

注意事项

  • 数据一致性:审计报告中的呼叫中心收入必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差异超过10%会被退回。
  • 骚扰电话整改:若企业曾被工信部通报“骚扰电话”,需提交整改报告并附证明材料。
  • 号码合规:95/96号码需完成“码号年报”(与许可证年报分开,但同步进行)。
  • 外资限制:如股权结构含外资,需确保外资占比不超过50%,否则许可证可能被撤销。

未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许可证被标记“年检不合格”,影响后续变更、续期。
  • 行政处罚:依据《电信条例》,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许可证吊销: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将被强制注销。

建议操作步骤

  1. 1月前:完成财务审计,明确呼叫中心业务收入。
  2. 2月15日前:登录系统试填,检查数据冲突。
  3. 3月15日前:提交年报,预留退回修改时间。
  4.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已公示”即完成。
以上是对“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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