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业务)擅自经营呼叫中心业务的,属于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处罚依据主要来自以下法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施行,针对涉诈呼叫业务加重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
(1)行政处罚(由工信部或省通信管理局实施)
- 责令停业整顿:立即停止非法经营。
- 没收违法所得:全部收入上缴国库。
- 罚款:
- 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若无违法所得或不足5万元,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影响企业信用,未来申请许可证受限。
(2)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
-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若情节严重(如经营额超50万元、用户投诉量大、涉及诈骗等),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其他连带处罚
- 关停通信资源:运营商强制断网、停机。
- 工商吊销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可吊销营业执照。
- 纳入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贷款等。
例外情况
- 自用型呼叫中心:企业仅内部使用(如客服热线),不对外经营的,无需许可证,但若涉及外呼营销、第三方服务等,必须持证。
建议措施
- 立即停止经营:避免处罚加重。
- 申请许可证:通过工信部或省通信管理局办理(需注册资本、人员资质、技术方案等)。
- 咨询律师:若已立案,需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争取减轻处罚。
提示:2023年起,国家对涉诈外呼打击极严,无证呼叫中心可能被直接认定为诈骗工具,处罚从严,务必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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