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单位

《网络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通常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的审批单位是:

网络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ational Radio and Television Administration,NRTA)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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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说明:

  • 审批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初审由省级广电部门负责)
  • 适用范围
    • 通过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从事视听节目服务(如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网络剧、网络电影、直播等)的单位
    • 包括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政策要求:申请主体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 注意事项:

项目 要求
主体资格 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资本无法直接申请)
初审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局
终审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有效期 3年,需提前申请续办

📎 相关法规依据: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工信部令第56号,2015年修订)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总局官网定期更新)

🔍 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栏目 → 搜索“网络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

如你是民营企业,无法直接申请该许可证,通常需通过与持证国企合作借壳运营等方式合规开展业务,需要我帮你分析具体业务模式是否合规吗?

以上是对“网络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单位”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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