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包括:

- 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等;
- 用户上传的视听内容(如短视频、直播等);
- 各类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抖音、B站等)。
主管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
- 平台需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证),无证不得提供服务。
内容审核要求
- 先审后播:所有视听节目需经平台审核后方可播出,不得播出未审核内容。
- :
-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领土完整;
- 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
- 宣扬邪教、迷信、淫秽、赌博、暴力;
- 歪曲、丑化、亵渎经典或历史人物;
-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合法权益;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 直播管理:直播需具备实时审核能力,发现违规内容立即断播。
平台责任
- 实名制:用户注册需实名认证(手机号、身份证等)。
- 算法推荐:需优化推荐机制,不得优先推荐低俗、暴力等内容。
- 未成年人保护:设置青少年模式,限制未成年人观看不适宜内容。
- 数据保存:节目审核记录、用户日志等需保存至少15日需保存更久)。
处罚措施
- 警告、罚款:对违规平台可处1万至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更高)。
- 暂停服务可要求平台下架或暂停更新。
- 吊销许可证:严重违规者可能被吊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传播淫秽物品罪)。
特殊规定
- 境外节目:引进境外影视剧需提前审批,未取得版权或备案的不得播出。
- 短视频/直播:2020年后通过《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要求(如主播需持证上岗)。
最新动态
- 2022年起,广电总局要求网络剧、网络电影需“龙标”(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与传统影视审查标准趋同。
- 2023年加强对AI生成内容的监管,要求标注“AI合成”标识。
全文查询
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搜索“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号),或参考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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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针对具体业务(如短视频、直播、境外节目引进)的合规建议,可进一步说明场景,我会提供细化指引。
以上是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