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在资产方面的常见问题,以下整理出企业在申请、变更、年检等环节中高频遇到的疑问与权威解答,供参考:

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企业)
Q1:申请发电许可证时,对资产规模有硬性要求吗?
答:
有,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及后续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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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电源(火电、水电、核电等):
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
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净资产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需由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Q2:项目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无完整审计报告,如何处理?
答:
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替代:
- 母公司担保函(母公司净资产需覆盖项目投资额要求);
- 银行授信证明(授信额度需覆盖项目总投资额);
- 验资报告(实缴资本需达到净资产要求)。
Q3:资产证明能否使用评估报告?
答:
不可以,必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评估报告(如土地、设备评估)仅作为辅助材料,不能替代审计报告。
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
Q4:电网企业申请许可证时,对资产有何要求?
答:
需满足《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
输电企业:
净资产不低于输电线网总资产的20%,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网):
净资产不低于配电网总资产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输配电资产需经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且与审计报告数据勾稽一致。
Q5:增量配电网项目公司资产不足,能否引入股东增资?
答:
可以,但需注意:
- 增资款需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
- 增资后需更新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并重新提交审计报告;
- 增资时间需在申请许可证前完成,受理后不得突击增资。
通用问题
Q6:资产数据与信用监管系统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
需书面说明差异原因(如折旧政策调整、资产重分类等),并附:
-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 资产明细表(含账面价值、差异调整项);
- 能源局派出机构可能要求现场核查。
Q7:许可证存续期间,资产规模下降会否被吊销?
答:
不会直接吊销,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重大资产变动(如净资产低于许可要求20%以上)需在30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
- 派出机构可要求限期整改(如追加资本金、引入新股东);
- 拒不整改的,可能面临许可证暂停或注销。
建议操作清单(企业端)
| 场景 | 必备材料 |
|---|---|
| 新申请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资产明细表、实缴资本验资报告(如需) |
| 资产不足 | 母公司担保函+母公司审计报告、或银行授信证明(需覆盖投资额) |
| 增资后申请 | 新审计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
| 许可证变更 | 资产变动专项说明、新审计报告、派出机构要求的补充材料 |
政策依据
-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
- 《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1〕25号)
-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