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经营许可证,即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一种,办理ISP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础资质条件
- 公司性质: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地网)或1000万以上(全网)。
-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外资(如有外资成分,需经过工信部审批)。
-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要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相关内容。
人员与场地要求
- 专业人员:公司需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一般要求至少3名员工缴纳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办公场地: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以确保能够正常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其他条件
- 网站要求:公司有已备案的网站,网站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有违法违规信息。
- 信誉要求: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