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在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统一规定,同时结合广西本地实际执行,以下是最新、完整的办理条件(2025年适用):

南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条件 具体要求
机构性质 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含外资、合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注册资本 无最低限额(但建议≥100万元,实缴或认缴均可)。
成立时间 无成立年限要求(新注册公司可直接申请)。
法人及股东 法人及所有股东需为中国大陆籍,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

人员要求

人员类别 具体要求
专职人员 至少3名以上专职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记录(广西区内缴纳,至少1个月)。
法定代表人 无犯罪记录,需签署《无外资承诺书》。

场地与设备

项目 要求
办公场地 需提供南宁市内真实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设备清单 需提交节目制作设备清单(如摄像机、剪辑设备、演播室等),无需发票,但需合理匹配业务规模。

其他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公司章程(需含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广西区内可通过“桂警通”线上开具)。
  4. 主要人员简历及作品(如有影视作品,可提供链接或样片)。
  5. 广西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模板,可在广西政务服务网下载)。

禁止情形

  • 含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 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有广播电视行业违法违规记录(如“劣迹艺人”关联公司)。
  • 申请主体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需为企业法人)。

📍 办理流程(南宁)

  1. 线上申报:登录【广西政务服务网】→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选择“南宁市”→在线填报。
  2. 线下提交:预约后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广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3. 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广西承诺时限,实际约15天)。
  4.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电子证照同步推送至广西“数智政务”系统)。

📞 咨询方式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0771-4952283
  • 广西广电局传媒处:0771-5516012

⚠️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平台”完成年度业绩审核,无业绩需提交“零申报”。
  • 变更:地址、法人、股东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否则可能被吊销。

如需代办或材料模板(如《无外资承诺书》《设备清单范本》),可告诉我,我可以提供广西本地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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