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统一规定,同时结合广西本地实际执行,以下是最新、完整的办理条件(2025年适用):

✅ 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 条件 | 具体要求 |
|---|---|
| 机构性质 | 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含外资、合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 注册资本 | 无最低限额(但建议≥100万元,实缴或认缴均可)。 |
| 成立时间 | 无成立年限要求(新注册公司可直接申请)。 |
| 法人及股东 | 法人及所有股东需为中国大陆籍,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 |
✅ 人员要求
| 人员类别 | 具体要求 |
|---|---|
| 专职人员 | 至少3名以上专职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记录(广西区内缴纳,至少1个月)。 |
| 法定代表人 | 无犯罪记录,需签署《无外资承诺书》。 |
✅ 场地与设备
| 项目 | 要求 |
|---|---|
| 办公场地 | 需提供南宁市内真实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 设备清单 | 需提交节目制作设备清单(如摄像机、剪辑设备、演播室等),无需发票,但需合理匹配业务规模。 |
✅ 其他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含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广西区内可通过“桂警通”线上开具)。
- 主要人员简历及作品(如有影视作品,可提供链接或样片)。
- 广西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模板,可在广西政务服务网下载)。
❌ 禁止情形
- 含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 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有广播电视行业违法违规记录(如“劣迹艺人”关联公司)。
- 申请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事业单位(需为企业法人)。
📍 办理流程(南宁)
- 线上申报:登录【广西政务服务网】→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选择“南宁市”→在线填报。
- 线下提交:预约后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广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 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广西承诺时限,实际约15天)。
-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电子证照同步推送至广西“数智政务”系统)。
📞 咨询方式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0771-4952283
- 广西广电局传媒处:0771-5516012
⚠️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平台”完成年度业绩审核,无业绩需提交“零申报”。
- 变更:地址、法人、股东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否则可能被吊销。
如需代办或材料模板(如《无外资承诺书》《设备清单范本》),可告诉我,我可以提供广西本地最新版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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