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如下:

成立清算组
- 自愿解散: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强制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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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管公司财产。
- 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 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 分配剩余财产。
-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制定清算方案
-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实施清算方案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销登记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法人资格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