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年检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检(视具体类型):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年检 | 备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制作机构,每年必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电视台、电台等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持证网站/平台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 是 | 部分地区要求 |
年检时间(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通知时间:每年1月—3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发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通常为3月31日前
- 结果公布:6月—8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年检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8/index.html
或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填写年检报告包括: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股东等是否变更)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去年制作量、发行情况、营收)
- 持证人员情况(编剧、导演、摄像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标)
- 有无违规记录(被处罚、通报、版权纠纷等)
上传附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发行合同、播出证明)
等待审核
- 初审:地方广电局(1个月)
- 复审:国家广电总局(2个月)
结果公示
- 合格:自动延续,无需换证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检怎么办? |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 公司无实际业务,可以年检吗? | 可以,但需如实填写“无业务”,否则虚假申报会被处罚。 |
| 许可证到期和年检冲突吗? | 不冲突,但建议先完成年检再申请换证(到期前6个月)。 |
| 可以代办吗? | 可以,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建议找熟悉广电政策的机构。 |
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关注本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年检通知》,要求略有差异。
- 保留截图:提交后务必下载回执,防止系统故障丢失记录。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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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年检通知原文链接
- 具体材料清单模板(Excel)
- 系统填报入口直达链接
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