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视为年检不合格,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3 上传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节目制作业绩、财务报表等
4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行政部门(如省局或市局)
5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无需盖章;不合格会通知整改

✅ 四、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要求
持证情况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或过期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是否有实际制作节目(需提供片名、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法人/股权变更 是否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备案
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财务情况 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非“僵尸公司”)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被投诉或行政处罚未整改

✅ 六、年检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年检合格 无需换证,继续有效
年检不合格 限期整改(30日内),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未参加年检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

✅ 七、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检≠换证,到期前需办理延续手续
  • 若公司无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
  • 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拨打12345转广电咨询。

✅ 八、常用入口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前完成网上年报,有业绩、无违规、材料真实,基本都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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