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络节目制作公司)
  • 其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单位

年检主管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分级管理:

  • 中央单位:由广电总局直接年检
  • 地方单位:由所在省级广电局负责年检

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年检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材料名称 说明
年检申请表 广电总局统一模板,需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盖章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审计报告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其他补充材料 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说明等

年检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2. 填写年检信息:上传材料、填写年度报告
  3. 提交纸质材料:按属地广电局要求邮寄或现场提交
  4. 等待审核:20–40个工作日
  5.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6. 盖章返还: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合格”章后返还

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正常通过,继续持证经营
整改 限期30日内补正材料或说明问题
不合格 可能被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

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违法违规节目制作记录(如未备案网剧、低俗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建议12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1月系统拥堵
  • 地址变更/股权变更: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网剧/网络电影备案:如制作网络剧,需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影响年检
  • 代办风险:建议自行办理,避免中介造假导致吊销

2025年年检特别提示(如适用)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全流程电子化年检,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
  • 微短剧制作机构加强审查,需提供播出平台合作协议

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检系统
  2. 下载《2025年年检通知》和《申请表》
  3. 准备材料(重点写清楚“去年制作了哪些节目,播出平台是谁”)
  4. 1月15日前提交线上申请
  5. 2月底前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6. 3月底前后查看公示结果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如民营影视公司、MCN、短剧公司等),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甚至帮你草拟《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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