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方)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如北京广电局年检平台)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等 |
| ③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 ④ 实地抽查 | 部分机构会被抽查,需配合检查办公场地、人员、设备 |
| ⑤ 结果公示 |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 |
✅ 四、所需材料(常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制作清单、合作平台、收入情况)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含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其他(如整改报告、情况说明等)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无节目制作业绩
- 无专业人员或社保造假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存在违规制作内容(如未备案网剧、低俗内容)
✅ 六、年检结果影响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 |
| 整改 | 限期1-3个月整改,逾期不合格者吊销许可证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3月前提交
- 真实材料:不要伪造社保、业绩,系统已联网核查
- 持续经营:每年至少制作1-2部备案节目,保持“活跃”
- 关注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政务服务平台”会发通知
🔍 附: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和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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