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公司)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 需年检章或最新版本
- 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扫描
-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包括已播出/备案的剧目、网络剧、综艺等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初审
⑤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不通过需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四、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正常通过 继续持证经营
基本合格 存在轻微问题 限期整改
不合格 严重违规或材料造假 许可证将被注销
未参加年检 视为自动放弃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五、常见失败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业绩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公司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未上传完整财务报表或节目业绩

✅ 六、年检后注意事项

  • 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网络剧备案》等后续资质。
  • 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将被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业绩,广电系统可联网核查备案信息。
  • 可代办: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授权书)。

📌 附件下载(官方)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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