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公司)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需加盖公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 | 需年检章或最新版本 | |
| - 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扫描 | |
| - 年度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已播出/备案的剧目、网络剧、综艺等 |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通过需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通过 | 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材料造假 | 许可证将被注销 |
| 未参加年检 | 视为自动放弃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常见失败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业绩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公司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未上传完整财务报表或节目业绩
✅ 六、年检后注意事项
- 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网络剧备案》等后续资质。
- 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将被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业绩,广电系统可联网核查备案信息。
- 可代办: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授权书)。
📌 附件下载(官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工作报告表》模板(总局官网)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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