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核查持证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空壳运营、转让许可证等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业绩、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正副本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 ⑤ 年审结果 | 年审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不合格者将被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不另行通知,需自行登录系统查询 |
✅ 四、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无节目制作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地 |
| 提供虚假材料 | 如伪造合同、虚假财务报表 |
| 许可证出租/转让 | 擅自将许可证借给他人使用 |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视为未参审 |
✅ 五、年审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审合格”
- 无需换证,许可证继续有效
- 下一年度继续参加年审即可
⚠️ 六、未参审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参审 | 列入异常名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连续两年未参审 | 许可证将被依法吊销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七、温馨提示
- 空壳公司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信用
- 节目业绩不足可提交说明材料(如转型、疫情等原因)
- 各地广电局可能有补充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属地管理部门
📞 八、联系方式(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咨询电话:010-55565555(工作日9:00-17:3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审入口和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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