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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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如下:
- 登录系统(需法人账号)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无业务也需说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要求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结构等)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业务或吊销许可证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无实际经营场所或人员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节目行为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六、注意事项(2025年新增)
- 无业务也需年检,否则视为“失联机构”
- 连续两年不年检,许可证自动作废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需申请延续,否则不能年检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若机构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但需确保其具备广电备案资质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010-86091111
- 各省广电局官网均有“年检通知”专栏(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省级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