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检(也叫“年度审核”或“年报”),这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的年度合规性检查,确保机构持续符合持证条件。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多数地区已改为网上年报)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等)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提交材料(部分地区仍需上传或现场提交):
- 年度工作总结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样本或目录
-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逾期不报 | 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虚假填报 | 一经查实,可能吊销许可证 |
| 许可证到期 | 年检合格是换发新证的前提条件 |
✅ 五、年检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检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 未参检:系统自动标记为“未年报”,影响信用记录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提交
- 保存截图或打印回执
- 关注系统状态(10个工作日后查看是否“通过”)
- 如有问题,联系当地广电局传媒科或审批科
✅ 七、联系方式(如系统问题)
- 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59
- 各地广电局联系方式可在系统首页“公告栏”查看
🔍 小贴士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机构,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这些地区审核较严,抽查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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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当地广电局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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