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办理)
- 全国统一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路径:登录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填写并提交材料
✅ 四、年检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加盖财务章或审计章 | |
|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平台提供 | |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需清晰上传 | |
| 节目样本(如有) | 部分省份抽查时要求上传1-2个节目链接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通过 | 可继续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下年度重点检查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 | 暂停业务,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吊销许可证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2025年高频)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未制作任何广播电视节目
- 人员社保造假或断缴
- 虚假报送财务数据
- 存在违规制作内容(如未备案网剧、短视频)
✅ 七、未年检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全国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影响公司法人、股东其他文化传媒类资质申请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10日前:登录平台,查看是否被列入“待年检”名单
- 1月底前:准备好财务报表、社保记录、节目样本
- 2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
- 3月10日前:关注平台反馈,如有补正及时提交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合格”
📞 九、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转广电)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年检通知”)
✅ 十、模板下载(2025年官方版)
可在平台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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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
- 《节目制作情况汇总表》模板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如网剧公司、短视频MCN、纪录片工作室),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检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