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内容(重点)

审核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变更未备案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合同、播出证明等)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守法记录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行政处罚等
财务与税务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

✅ 四、年审流程(以多数省份为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2.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业务报告、作品样本、人员社保、财务报表等
  3. 提交初审:由省级广电局初审(部分地市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4. 总局复核:国家广电总局抽查或复核
  5. 结果公示:年审合格名单将在省级广电局官网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示

✅ 五、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吊销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无作品、无播出记录、无人员社保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投诉或行政处罚未处理完毕

✅ 七、年审材料清单(建议提前准备)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备注
年度业务报告 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平台、合作方
节目样本(光盘或链接) 至少1-2个完整节目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需体现3名以上专业人员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正副本均需
财务审计报告 部分省份要求(如北京、上海)

✅ 八、年审通过后

  • 许可证无需换发,继续有效
  • 可在【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查询年审状态

✅ 九、未通过或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不得参与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纪录片等制作备案
  • 影响投融资、平台合作、招投标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十、建议

  • 提前1-2个月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本地广电协会或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注意甄别正规机构)

📌 附:各省年审入口(部分)

省份 年审入口
北京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系统
上海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 → 年审专栏
广东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通知公告 → 年审通知
浙江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 政务服务平台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公司是否实际经营,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审材料模板代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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