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 如北京使用“北京市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③ 初审 | 由注册地广电局初审 |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
| ④ 实地抽查 | 部分机构会被抽查办公场所、人员、设备 | 重点抽查“空壳公司” |
| ⑤ 年检结果 | 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 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至少完成1部以上合法播出的节目(含网络剧、短剧、动画片等) |
| 人员资质 | 需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学历证明) |
| 办公场所 | 需有真实办公地址,不得为虚拟注册 |
| 财务合规 | 无严重亏损、无偷税漏税记录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无被广电总局通报、处罚记录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办公场地(挂靠地址)
- 无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人员社保不符或造假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被举报或列入异常名录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
| 限期整改 | 30-6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吊销 |
| 不合格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注意事项
- 未参检=自动吊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被吊销后,不得参与招投标、备案、发行、平台合作
- 年检通过信息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信用中国】查询
✅ 八、建议操作(2025年年检)
- 现在就开始准备:整理2024年节目业绩、合同、播出证明
- 核查人员社保:确保3名以上专业人员社保在册
- 确认办公地址:如为挂靠,建议尽快变更真实地址
- 关注本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于2025年1月发布年检通知
📌 附:常用网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系统(示例)
https://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和2025年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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