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机构等
  • 许可证编号以“(广社)字”开头的机构

✅ 二、年检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3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检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多为3月31日4月30日(以当年通知为准)
  • 结果公布时间6月-8月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步骤 说明
① 通知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发布年检通知 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② 填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③ 上传材料 提交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情况、人员社保等 需PDF格式,部分需盖章
④ 初审 区/市级广电局初审 可能电话或现场核查
⑤ 终审 省级广电局终审 通过后公示“年检合格名单”
⑥ 结果 分为“合格”“不合格”“整改” 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 四、年检所需材料(2025年参考)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社保缴纳证明 至少3名员工,含制作、编导、技术等岗位
节目样片或备案信息 提供播出平台截图或备案号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正反面清晰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官网提供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无节目制作、无收入、无人员
社保造假 社保记录与员工名单不符
节目未备案 制作网络剧/动画片未提前备案
许可证过期未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提前30日申请延续
虚假材料 伪造合同、发票、社保证明等

✅ 六、年检结果查询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路径:【办事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年检结果公示】
  • 输入单位名称或许可证编号即可查询

✅ 七、未年检后果

后果 说明
许可证被吊销 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无法备案新剧 网剧、动画片、短剧等无法上线
无法参与投标 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平台合作项目
法人列入黑名单 3年内不得新设广电类公司

✅ 八、建议(2025年)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社保合规:确保至少3名员工连续缴纳社保
  • 节目备案:所有上线节目需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找代理: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广电管家”“传媒法务通”)协助年检,费用约2000-5000元

📌 附:2025年北京年检通知(已发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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