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公司)
  • 国有广电系统下属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② 填报年报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收入、人员、设备、守法情况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 初审 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⑤ 终审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 通过后加盖年检章
⑥ 盖章领证 带原件到广电局盖章 北京为例: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窗口

✅ 四、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检章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六、注意事项

  1. 未年检≠自动注销:但未年检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备案、合拍片申请等。
  2. 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到期需换证,不是年检。
  3. 异地制作:需在制作地省级广电局备案,否则影响年检业绩认定。
  4. 节目备案号:所有上线节目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不计入业绩。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清单(含片名、备案号、上线平台)
  • 如为“空壳公司”,建议提前制作短剧/纪录片补足业绩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检(费用约¥3000-8000)

📌 附:北京年检窗口信息(2025年参考)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一楼政务大厅
  • 电话:010-65158212
  • 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为空壳公司是否有节目备案号,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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