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多数省份采用“线上提交+线下审核”或“全程线上”方式,通过以下系统操作: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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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四、年检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部分省份要求审计报告 | |
|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系统提供 | |
| 其他(如变更说明、节目样片等) | 如有变更或抽查时提供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通过 | 可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下一年度重点检查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 | 可能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未提供真实财务报表或社保记录
- 存在违法违规制作行为(如未备案的境外节目、虚假内容等)
-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 七、未参检后果
- 许可证被公告注销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法人/股东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八、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1月初: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平台,查看“年检通知”
- 1月中旬:准备材料(重点核对社保、财务报表)
- 2月底前:完成线上提交
- 3月中旬: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提交
- 3月底前:下载年检合格标识或等待公示结果
✅ 九、各地差异提示(2025年更新)
| 地区 | 特殊要求 |
|---|---|
| 北京 | 要求提供“节目制作业绩清单”+“播出平台证明” |
| 上海 | 要求提交“企业信用报告” |
| 广东 | 要求提供“粤康码”或“粤信签”实名认证 |
| 浙江 | 要求提供“节目备案号”截图(如网络剧、短视频) |
✅ 十、代办与咨询
- 官方不收费,但材料准备复杂,部分企业委托第三方代办(市场价:2000–5000元)
- 警惕虚假中介,年检无“加急通道”,官方不会短信索要费用
✅ 附:2025年年检系统入口(直接点击)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法人账号 → 填写并上传材料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参检、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含Word报告模板+社保说明范本)。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