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系统为准)

步骤 说明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2 填报年报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包括:机构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情况、有无违规记录等
3 上传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样本(如有要求)等
4 初审 由注册地县级或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初审
5 复审 省级广电局复审并盖章
6 结果公示 年检合格的,系统内标注“年检合格”;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四、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被行政处罚)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地址变更 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再年检
法人变更 同理,需先变更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过期 若许可证即将过期(有效期5年),需提前办理续办,不能与年检混为一谈
系统入口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提交后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检凭证。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注册地广电局文艺科或传媒科。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广电总局系统,填年报、传材料、等审核,逾期不检证就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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