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 🔗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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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检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提供持证编导、摄像、制作等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 节目备案情况 | 提供上一年度制作并备案的节目清单(含备案号)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正反面清晰扫描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正材料或整改 |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未按时备案节目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七、注意事项(2025年新增)
- 节目备案必须提前完成:未备案的节目不计入年检业绩。
- 外资背景需特别审查:如有VIE结构或外资股东,需额外提交股权穿透材料。
- AI生成内容需标注:使用AI生成的节目需在报告中单独列明,并标注“AI辅助制作”。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10日前:登录系统,填写《年检报告表》
- 1月31日前:上传审计报告、节目备案清单
- 2月15日前:法人签字盖章并提交
- 3月10日前: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提交
- 3月31日前:下载年检合格电子回执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年检专栏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生成一份年检报告模板(Word/PDF)
- 检查你公司是否已备案足够节目
- 提供合规整改建议书(如被责令整改)
是否需要我帮你生成一份2025年年检报告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