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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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检所需材料(扫描上传)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附学历或职称证明)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需清晰、完整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正材料或整改 |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提示 |
|---|---|
| 忘记年检 |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只能等下一年度,但可能被列入异常 |
| 人员不达标 | 可临时聘用符合条件的影视专业人员(需社保或劳务合同) |
| 无实际业务 | 可如实申报“零制作”,但需说明原因,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1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年报信息
- 2月15日前:上传所有材料并提交
- 3月10日前: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修改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合格”
✅ 八、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政务服务 → 年检通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生成《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 检查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模拟填写年检系统(非官方,仅供演练)
是否需要我帮你准备一份年检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