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关注当地省/市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以下平台操作: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四、年检所需材料(网上上传)
- 年度业务报告(包括节目制作、发行、合作等情况)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机构基本情况表(系统生成模板)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节目样片、合作协议等,部分地区要求)
✅ 五、年检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许可证无需换发。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 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资质,许可证将被注销。
⚠️ 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也会被清理:即使无实际业务,也需提交“零报告”。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要做,不等于换证。
- 跨省机构需向发证机关年检(如总局发的证,就在总局系统年检)。
✅ 六、建议操作流程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等待审核结果(通常1–2个月)
- 下载年检合格证明(部分地区提供)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机构,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这些地区审核较严。
- 若你2023年未年检,2024年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需补检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