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机构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申请表 | 总局或省局官网下载,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上交或扫描上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有实际运营团队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8/index.html - 选择“年检”模块:上传材料,填写信息
- 省级广电局初审:5–10个工作日
- 总局复核:如有问题会退回补正
- 结果公示:通过名单在官网公布
- 盖章返还:许可证加盖“年检合格”章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业务 | 一年内未制作任何节目 |
| 人员空挂 | 无社保、无实际员工 |
| 虚假材料 | 伪造合同、发票、社保证明 |
| 违规记录 | 被投诉、下架、行政处罚 |
| 未按时提交 | 超过3月31日未申报 |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30天内补材料)
- 暂停业务
- 许可证吊销(连续两年不合格)
- 影响股东公司再申请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保留节目证据:如播出平台截图、合同、发票
- 找代办机构:如不熟悉流程,可找专业代办(费用约3000–8000元)
📌 附: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年检结果公示:
https://www.nrta.gov.cn/art/2024/4/15/art_88_62089.html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持有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