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审 |
主管单位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每年1月-3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官网发布)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31日(各地略有差异)
- 结果公布时间:6月-7月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官网下载,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30-60天内补正材料或条件 |
| 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经营 |
✅ 五、未年审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被纳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平台(如爱奇艺、优酷、抖音)拒绝合作
- 已备案节目可能被下架
✅ 六、年审入口(2025年)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社保、审计报告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细化要求)
- 如许可证闲置,建议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
📌 如你持有的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可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原文链接和具体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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