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公司)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https://www.nrta.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社保缴纳证明等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报总局备案 |
| ⑤ 年检结果 | 公示“合格”、“不合格”或“限期整改” | 不合格者将被注销许可证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或过期 |
| 人员资质 |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 经营情况 | 是否有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合同、播出证明等) |
| 财务情况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亏损异常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涉及“饭圈”“劣迹艺人”等问题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业务(“空壳公司”)
- 未缴纳社保或人员不达标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举报存在违规制作内容(如未备案即播出)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注销 |
| 不合格 | 直接注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社保一致: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许可证单位一致
- 保留业务痕迹:合同、播出平台截图、发票等都要留档
- 可代办:部分省市允许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年检(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年报平台:https://zwf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报通知: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下载链接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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