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有制作资质的平台或工作室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年检系统
② 填报信息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有无违规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记录、节目制作样本等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初审
⑤ 现场或抽查 部分地区需现场核查或抽查节目内容
⑥ 年检结果 通过:盖章或系统标注“年检合格”
不通过:限期整改,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无制作人员或无社保记录
  • 未实际制作节目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五、未年检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不予换发新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合拍片申请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人员社保、节目样本、财务报表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制作量或人员信息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系统或补充要求
  • 可委托代办:部分影视服务公司提供年检代办服务(但需谨慎选择)

📌 附件:常用入口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和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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