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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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表述。
- 企业需成立满3年以上(部分省份要求,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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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如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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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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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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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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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证明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需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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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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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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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确保无外资)。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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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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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属地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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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 审核周期:20-40个工作日(各地不同)。
- 通过后,名单将在官网公示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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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公示无异议后,携带受理通知书及公章到广电局领取许可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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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与续期
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需办理续期(需提交业绩证明,如已制作节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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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与注销
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广电局申请变更;终止业务需注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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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限制
禁止外资入股(含港澳台),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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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
若材料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视地区而定)。
常见问题
- Q: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企业法人。 - Q:人员社保是否需要?
A:部分省份(如上海)要求提供3名人员的近期社保记录。
联系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地方示例:
- 北京市广电局:010-64081160(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110(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
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细节,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
以上是对“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