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的流程、条件和注意事项如下,适用于内资公司(不含外资):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无外资成分(追溯到自然人股东)。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明及简历。
-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强制要求,但建议100万以上(实际审核中可能影响通过率)。
- 无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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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版)。
- 主要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简历(需体现影视相关从业经验)。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北京市广电局官网下载)。
- 股东追溯证明(需追溯到自然人,确认无外资)。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提交材料
- 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 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左右。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年检要求
- 每年需参加北京市广电局的年度审核(1-3月),未通过可能吊销许可证。
- 变更与延续
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到期前30日办理延续。
- 外资限制
- 若公司含外资(含港澳台),需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请,流程更复杂。
常见问题
- Q:个体户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公司制企业。 - Q:人员社保是否需要?
A:北京目前不强制要求社保,但需提供人员真实从业证明。
咨询方式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65158212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89150400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
以上是对“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