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已实现部分在线化,但具体流程因地区政策差异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2024年最新在线办理指南(以北京、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为例):
办理条件(需提前确认)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外资承诺书(需法人签字盖章)。
在线办理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地方政务服务网(如广东“粤省事”、上海“一网通办”)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核发”。
在线办理流程(以北京为例)
- 注册登录
进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在线申报 → 法人登录(需电子营业执照或CA证书)。 - 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填写:-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构成(追溯至自然人)
- 主要人员信息(3名专业人员需上传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业务范围(如“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等)。
- 上传材料(PDF/JPG格式,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公司章程(含股东名单)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主要人员简历及专业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无外资承诺书(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在线预审
提交后1-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需补正材料的会退回修改。 - 现场核验(部分情况)
预审通过后,需携带原件到属地广电局核验(如北京朝阳区需预约现场核查)。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 上海、广东等地已实现全程网办(无需现场提交),但需电子签章。
- 部分省份(如四川)仍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办理周期:
官方承诺20个工作日,实际约15-30天(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 - 年检要求:
每年1-3月需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系统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需零申报)。
常见问题
- Q: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A:绝对禁止,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且无外资成分。 - Q:人员专业证明如何认定?
A:影视制作、动画、编导、播音等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如摄影师资格证)。 - Q: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A:2年,到期前30天申请延续。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局 010-65159061(工作日9:00-17:30)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指引,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8000元)。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在线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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