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作为外资企业的附加要求,需通过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https://wzxxbg.mofcom.gov.cn)同步报送,时间与年报一致。
报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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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址:http://www.gsxt.gov.cn
- 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如“上海”“深圳”等),登录后填写年报。
-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外资企业专属)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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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报送 初始报告(企业设立时)、年度报告(每年更新)及变更报告(股权、资本等重大变化时)。
(外资企业需额外关注)
(与内资相同)
- 企业基本信息(地址、联系方式等)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资产状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 社保缴纳人数
- 党建信息(如有)
外资专属内容(需同步报商务部)
- 投资者信息:境外股东名称、国籍、持股比例。
-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需与批准证书一致。
- 并购/战略投资情况:如涉及上市公司或跨境并购。
- 业务活动:主营业务范围、进出口数据(部分行业需细化)。
- 知识产权:境外股东是否涉及技术出资或专利许可。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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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报送:
- 需同时在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 商务部系统 报送,数据需保持一致。
- 若未报商务部,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影响资金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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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
2019年后设立的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已合并,但年报仍需分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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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 若企业为 上市公司 或 注册资本≥1亿美元,需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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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风险:
- 逾期不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可修复;满3年未报列入严重违法名单,限制高管任职、招投标等。
- 虚假申报:最高罚款10万元(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操作步骤示例(以上海为例)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企业年报”模块。
- 填写工商年报→保存并公示。
- 跳转至商务部系统→填写外资专项信息→提交。
- 下载回执并留存(备查)。
咨询渠道
- 市场监管部门:拨打12315或属地市场监管局外资科。
- 商务部外资司:010-65197869(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技术支持)。
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避免系统拥堵,如有分支机构(如代表处),需单独报送。
以上是对“外资企业年报如何报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