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年报如何报送

报送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作为外资企业的附加要求,需通过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https://wzxxbg.mofcom.gov.cn)同步报送,时间与年报一致。

报送渠道

  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外资企业年报如何报送

    • 网址:http://www.gsxt.gov.cn
    • 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如“上海”“深圳”等),登录后填写年报。
  2.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外资企业专属)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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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址:https://wzxxbg.mofcom.gov.cn
    • 需报送 初始报告(企业设立时)、年度报告(每年更新)及变更报告(股权、资本等重大变化时)。

(外资企业需额外关注)

(与内资相同)

  • 企业基本信息(地址、联系方式等)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资产状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 社保缴纳人数
  • 党建信息(如有)

外资专属内容(需同步报商务部)

  • 投资者信息:境外股东名称、国籍、持股比例。
  •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需与批准证书一致。
  • 并购/战略投资情况:如涉及上市公司或跨境并购。
  • 业务活动:主营业务范围、进出口数据(部分行业需细化)。
  • 知识产权:境外股东是否涉及技术出资或专利许可。

注意事项

  1. 双重报送

    • 需同时在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务部系统 报送,数据需保持一致。
    • 若未报商务部,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影响资金汇出。
  2. 多证合一

    2019年后设立的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已合并,但年报仍需分别操作。

  3. 审计报告

    • 若企业为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亿美元,需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PDF格式)。
  4. 处罚风险

    • 逾期不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可修复;满3年未报列入严重违法名单,限制高管任职、招投标等。
    • 虚假申报:最高罚款10万元(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操作步骤示例(以上海为例)

  1.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企业年报”模块。
  2. 填写工商年报→保存并公示。
  3. 跳转至商务部系统→填写外资专项信息→提交。
  4. 下载回执并留存(备查)。

咨询渠道

  • 市场监管部门:拨打12315或属地市场监管局外资科。
  • 商务部外资司:010-65197869(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技术支持)。

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避免系统拥堵,如有分支机构(如代表处),需单独报送。

以上是对“外资企业年报如何报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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