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申请流程

《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通常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视听许可证”)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颁发的,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该许可证申请门槛较高,自2019年起已实质暂停发放新证,仅允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申请,且需具备强大内容审核与安全保障能力。

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申请流程


✅ 一、申请主体资格(硬性要求)

条件 要求
所有制形式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国有资本控股50%以上)
法人资格 在境内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
注册资本 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技术能力 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保障体系(CDN、DRM、日志留存等)
无违法违规记录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二、申请流程(官方流程)

⚠️ 注意:目前新申请已实质暂停,仅允许已有持证机构变更或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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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地方广电局初审)

  • 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广电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 初审通过后,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 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内容审核能力评估
  • 实地检查技术系统、审核流程、人员配置;
  • 审批通过后,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三、申请材料清单(节选核心)

材料名称 要求
申请表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
营业执照副本 需体现国有控股结构
公司章程 含股权结构图(穿透至最终国有出资人)
技术系统说明 含CDN架构、日志留存、用户实名认证、DRM等
安全保障制度 含应急响应、内容溯源、数据备份等
无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 四、常见变通路径(实务建议)

由于新证已停发,民营企业若需合法开展网络视听业务,可考虑以下方式:

方式 说明 风险
收购持证机构 收购已有持证公司(如持有“视听许可证”的国企壳公司) 成本高(壳价数千万)、审批难
合作持证方 与持证方签署内容合作协议(如IPTV、OTT牌照方) 受限多、分成高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仅适用于不含视听节目的网络文化产品 不能放视频
备案制业务 如短视频平台通过“视听备案”机制(如抖音、快手) 仅限平台内用户上传,平台需持证

✅ 五、政策依据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工信部令第56号,2015修订)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2019年)
  •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2022年修订)

✅ 六、建议总结(2025年实务)

企业类型 建议
国有控股企业 可尝试正式申请,但需先与省级广电局沟通,确认是否接受初审
民营企业 不建议直接申请,优先考虑收购持证壳公司或与持证方合作
初创公司 避开视听类业务,先做工具类、社区类、非视听内容产品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

  • 最新持证机构名单(可收购的壳资源)
  • 省级广电局联系方式审核制度模板(符合总局要求)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目前可交易的持证壳公司合作资源

以上是对“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申请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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