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通常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视听许可证”)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颁发的,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该许可证申请门槛较高,自2019年起已实质暂停发放新证,仅允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申请,且需具备强大内容审核与安全保障能力。

✅ 一、申请主体资格(硬性要求)
| 条件 | 要求 |
|---|---|
| 所有制形式 |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国有资本控股50%以上) |
| 法人资格 | 在境内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 |
| 注册资本 | 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 技术能力 | 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保障体系(CDN、DRM、日志留存等)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二、申请流程(官方流程)
⚠️ 注意:目前新申请已实质暂停,仅允许已有持证机构变更或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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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地方广电局初审)
- 向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广电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 初审通过后,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 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内容审核能力评估;
- 实地检查技术系统、审核流程、人员配置;
- 审批通过后,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三、申请材料清单(节选核心)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 |
| 营业执照副本 | 需体现国有控股结构 |
| 公司章程 | 含股权结构图(穿透至最终国有出资人) |
| 技术系统说明 | 含CDN架构、日志留存、用户实名认证、DRM等 |
| 安全保障制度 | 含应急响应、内容溯源、数据备份等 |
| 无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四、常见变通路径(实务建议)
由于新证已停发,民营企业若需合法开展网络视听业务,可考虑以下方式:
| 方式 | 说明 | 风险 |
|---|---|---|
| 收购持证机构 | 收购已有持证公司(如持有“视听许可证”的国企壳公司) | 成本高(壳价数千万)、审批难 |
| 合作持证方 | 与持证方签署内容合作协议(如IPTV、OTT牌照方) | 受限多、分成高 |
|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 仅适用于不含视听节目的网络文化产品 | 不能放视频 |
| 备案制业务 | 如短视频平台通过“视听备案”机制(如抖音、快手) | 仅限平台内用户上传,平台需持证 |
✅ 五、政策依据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工信部令第56号,2015修订)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2019年)
-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2022年修订)
✅ 六、建议总结(2025年实务)
| 企业类型 | 建议 |
|---|---|
| 国有控股企业 | 可尝试正式申请,但需先与省级广电局沟通,确认是否接受初审 |
| 民营企业 | 不建议直接申请,优先考虑收购持证壳公司或与持证方合作 |
| 初创公司 | 避开视听类业务,先做工具类、社区类、非视听内容产品 |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
- 最新持证机构名单(可收购的壳资源)
- 省级广电局联系方式审核制度模板(符合总局要求)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目前可交易的持证壳公司或合作资源?
以上是对“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申请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