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什么部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什么部门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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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2004年发布,现行有效):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注意:

  • 不是国家药监局(NMPA)直接核发,而是属地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监局负责。
  • 证书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两类,核发部门相同。

如你正在申请,建议直接联系你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省药监局或其官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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