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或其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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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
- 全国性网站(如面向全国提供服务的平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
- 地方性网站(如仅在本省范围内提供服务):由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这是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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