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哪个部门核发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核发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哪个部门核发出

具体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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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由 省级药监局 审批核发;
  •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同样由 省级药监局 备案管理。

企业需向 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提交申请(如省药监局或其指定的政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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