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2025年6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并未取消,仍然是中国大陆地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法定前置许可。

- 未取消,仍需依法办理;
- 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及其地方局审批;
- 适用范围包括: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广播剧等制作与发行。
⚠️ 注意区分:
近年来,国家确实清理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在取消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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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是否涉及该许可证 | 说明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6号) | ❌ 不涉及 | 该文件取消的是部分文化、出版类许可,但未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广电总局近年清理事项 | ❌ 未取消 | 仅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未取消许可本身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仍然有效,未取消。
如你或你的公司计划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仍需依法向省级广电局申请该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最新申请条件、材料清单、流程图,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