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版)颁发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是合法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准入证”。

基本定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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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适用范围(谁需要办)
以下行为必须持证:
| 服务形式 | 是否需办证 | 举例 |
|----------|-------------|------|
| 转载、编辑、发布新闻信息 | ✅必须 | 新浪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 |
| 提供新闻信息发布平台 | ✅必须 | 微博、知乎、抖音(新闻类账号) |
| 自媒体账号发布“时政类新闻” | ✅必须 | 公众号、视频号、博主发布时政内容 |
| 仅提供技术平台、不编辑内容 | ❌不强制 | 云服务、CDN、纯技术平台 |
申请主体资格(谁能办)
| 条件 | 要求 |
|---|---|
| 单位性质 | 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新闻单位或由其控股) |
| 编辑团队 | 配备持证新闻编辑人员(需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编辑资格证) |
| 技术能力 | 审核、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 |
许可证信息
| 项目 | |
|---|---|
| 发证机关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省级网信办) |
| 有效期 | 3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
| 编号格式 | 国新网证 + 地区编号 + 类别 + 序号(如:国新网证3111001号) |
| 类别 | 分为:新闻采编类、转载类、平台类 |
无证后果
| 行为 | 法律后果 |
|---|---|
| 擅自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 责令关停、罚款(最高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
| 自媒体发布时政新闻无证 | 封号、约谈、列入黑名单 |
| 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 平台被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一句话总结
以上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基本概述”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只要你想“发新闻”,尤其是时政类内容,就必须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