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许可管理的法定资质,该许可证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准入证”,未取得该证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国家网信办令第1号)
明确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纳入许可管理范围,要求所有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必须持证经营。
适用范围
以下服务需取得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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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采编发布:自行采编、发布新闻(如时政、社会、经济等报道)。
- 转载服务:转载传统媒体或其他新闻单位的新闻。
- 传播平台服务:为用户提供新闻信息发布、传播的平台(如微博、公众号、新闻客户端、论坛等)。
注:个人或普通企业账号仅转载新闻(不采编)也需备案,但无需单独许可证。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如新闻单位、宣传部门主管的企事业单位)。
- 专业人员: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新闻编辑、审核团队(需持新闻记者证或相关资质)。
- 技术安全审核、信息安全、用户实名认证等技术措施。
- 管理制度:建立总编辑制度、内容审核制度、应急处置机制等。
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向省级以上网信办提交申请表、法人资质、股权结构、人员资质、技术方案等。
- 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国家网信办终审(必要时需补充材料或现场核查)。
- 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违规后果
- 无证经营:由网信部门责令停止服务、罚款(最高3万元),关闭网站或平台。
- :传播虚假新闻、有害信息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常见问题
- 自媒体是否需要?
个人或企业运营的公众号、短视频账号若仅转载新闻(不采编),需通过平台备案,但无需单独许可证;若涉及原创时政类新闻,则需持证。 - 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禁止外资以任何形式参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含VIE架构)。
查询与验证
- 官方渠道:通过国家网信办官网(http://www.cac.gov.cn)或地方网信办查询持证机构名单。
- 许可证编号:格式为“国新网许可证编号XXX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