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这些新规必知

《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对快递服务、用户权益、企业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你必须知道的几个核心新规,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从业者,都值得重点关注:

《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这些新规必知


✅ 一、实名制寄件:必须“人证合一”

  • 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寄件信息。
  • 快递企业不得收寄无法核实身份的快件
  • 代办寄件也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

⚠️ 注意:拒绝实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快递企业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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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隐私保护:禁止泄露用户信息

  • 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非法提供用户信息
  • 信息泄露造成损害的,企业需承担法律责任
  • 鼓励使用隐私面单(如隐藏手机号中间四位)。

✅ 三、快件延误/丢失/损毁,企业必须赔偿

  • 未保价快件:按民事法律赔偿,不得设定“最低免赔额”
  • 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不得无理拒赔
  • 延误赔偿:若未按约定时间送达,用户可要求赔偿。

✅ 四、“最后一公里”不得强制收费

  • 快递企业不得强制向用户收取“派送费”“超区费”等额外费用
  •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快件投放到非约定地址(如快递柜、驿站)。

⚠️ 若用户要求送货上门,必须送达;否则可投诉至邮政管理部门。


✅ 五、快递车辆管理更规范

  • 地方政府应依法保障快递车辆通行、临时停靠权利
  • 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动绿色快递。

✅ 六、禁止“野蛮分拣”

  • 企业必须规范操作,严禁抛扔、踩踏快件
  • 用户发现野蛮分拣可拍照取证并投诉

✅ 七、投诉渠道明确,处理时限压缩

  • 用户可向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或12305申诉
  • 企业应在7日内处理并答复用户投诉
  • 邮政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完成申诉处理

📌 总结一句话:

《快递暂行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用户权益优先”,对快递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也给了消费者更强有力的维权武器。


如你是消费者,记得:

  • 寄件带身份证;
  • 拒绝额外收费;
  • 投诉有门,维权有据。

如你是快递从业者,务必:

  • 严格执行实名制;
  • 保护用户隐私;
  • 规范操作,避免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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