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按5%征收率简易征收的9类情形!

在中国增值税制度下,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选择或必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5%征收率简易征收的9类情形!

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的9类情形(依据现行有效政策整理,截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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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5%简易计税的9类情形:

序号 情形类别 政策依据 备注
1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 财税〔2016〕36号附件2 可选简易,5%征收率
2 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2 可选简易,5%征收率
3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同上 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等
4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 可选简易,5%征收率
5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 财税〔2016〕47号 差额按5%简易计税
6 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差额纳税) 财税〔2016〕68号 差额按5%简易计税
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自来水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对收取的自来水费,按5%简易计税
8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 可选简易,5%征收率
9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 可选简易,5%征收率

⚠️ 注意事项:

  • 选择简易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需备案:应在首次适用简易计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差额计税情形(如劳务派遣、安保服务)需按规定扣除代付费用后按5%计税。

📌 总结口诀(便于记忆):

“老房老租老项目,人力派遣与安保;物业水费教育辅,非学历也可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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