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分为两类:

- 经营性(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 非经营性(无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 一、办理条件(适用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主体资格要求
-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个人不得申请)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人员要求
- 至少配备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 其中至少1名为药学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要求
- 网站必须已完成ICP备案(域名备案)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药品信息
- 不得发布处方药的展示、销售信息(即使只是信息展示)
- 必须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技术与管理要求
-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审核、发布、备份、记录等管理制度
- 有用户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 二、附加条件(仅经营性)
- 必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 有明确的收费模式和合法收入来源
-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服务合同模板
✅ 三、申请材料清单(简要)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
| 申请表(国家药监局系统填报)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网站ICP备案截图 | |
|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
| 药学/医疗器械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 |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信息发布流程图 | |
| 信息审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 |
|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自建说明 | |
| 经营性还需提供ICP许可证 | ✅(仅经营性) |
✅ 四、办理流程
- 登录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报系统”
https://ypfw.nmpa.gov.cn/ - 选择省级药监局入口(按企业注册地)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 省级药监局受理与审核(一般20个工作日)
- 领取电子许可证(无纸质)
⚠️ 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证
- 网站名称、域名、负责人等变更需30日内报备
-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总结一句话:
只要你是一个正规注册的公司,有药学专业人员,网站已备案,内容合规,就可以申请,非经营性相对简单,经营性还需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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