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是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依据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2004年发布,后续有修订)。

✅ 一、基本办理条件(适用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
| 主体资格 |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不得申请) |
| 网站要求 | 必须有独立域名和合法备案(ICP备案) |
| 人员要求 | 必须配备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至少1名为药学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
| 管理制度 | 必须建立信息审核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 |
✅ 二、经营性 vs 非经营性区别
| 项目 | 经营性 | 非经营性 |
|---|---|---|
| 定义 | 通过互联网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 通过互联网无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
| 审批机关 | 省级药监局 | 省级药监局 |
| 是否需要ICP经营许可证 | ✅ 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不需要 |
| 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 ✅ 必须 | ✅ 必须 |
| 审批时限 | 一般为20个工作日 | 一般为20个工作日 |
✅ 三、所需材料清单(以经营性为例)
- 申请表(省级药监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网站ICP备案截图
- 网站域名证书
-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
- 药学/医疗器械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
- 网站信息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投诉处理制度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含药品信息来源、发布流程图)
-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自建服务器说明
- 其他省级药监局要求的材料
✅ 四、注意事项
- 不得发布处方药信息(即使是信息服务,也不允许展示处方药详情)
- 不得直接销售药品(该证不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 每年需年报,否则可能被注销
- 跨省服务需在服务所在地备案
✅ 五、办理入口
- 登录国家药监局或所在省药监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
广东:https://mpa.gd.gov.cn
北京:https://yjj.beijing.gov.cn
✅ 六、建议
如果你是企业首次办理,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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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完成ICP备案
- 再准备人员资质
- 最后提交省级药监局在线申请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模板下载链接。
以上是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