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合规要点与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
网上填报时间 1月1日 – 3月31日(逾期视为未报)
初审与公示 4月 – 5月
结果通报 6月前后(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填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年度业绩审核”

✅ 四、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说明
年度业绩报告表 系统在线填写,含机构信息、人员、节目产量、营收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节目制作实绩清单 包括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综艺等名称、集数、播出平台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至少3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系统提供,需盖章
其他补充材料 如被抽查,可能需提交合同、播出证明等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一年)
  • 暂停许可证效力(不得新签项目)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后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六、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新成立公司也要报吗? 只要持有许可证,无论是否实际经营,都必须报。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实绩填“0”,但需说明原因,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可以补报吗? 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只能等下一年,但会被标记为“未报”。
可以找代理吗? 可以,但需授权委托书,且所有盖章材料必须真实。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1月1日前:准备好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社保记录。
  2. 1月1日 – 3月15日:登录总局平台填写并上传材料。
  3. 3月31日前:提交并确认状态为“已受理”。
  4. 4月后:关注省局官网“年度业绩审核结果公示”。
  5. 如被抽查: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

✅ 八、模板下载(官方)


✅ 九、一句话总结

“不管有没有节目,只要证在手,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证就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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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需要: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样例报告(已脱敏)
  • 系统操作图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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