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等地)
部分省市有本地系统,需登录当地广电局官网操作。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版权纠纷等 |
| 许可证状态 | 是否续期、是否变更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如实填写“无业务”。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截图或打印年报回执,以备查验。
✅ 六、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
- 下载并保存回执;
- 如有变更(法人、地址等),同步申请“许可证变更”。
🔍 附:查询是否已年报
登录系统后,首页会显示“年报状态”:
- ✅ 已提交
- ⚠️ 未提交
- ❌ 已逾期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检查是否已年报,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名称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