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合规要点与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从业人员情况(持证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节目)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
  6. 其他补充材料(如节目样本、合同等,部分地区要求)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招投标、融资等)
  • 许可证失效或被吊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操作建议

步骤 操作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用机构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
② 填写年报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确保真实
③ 提交审核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④ 留存截图 建议截图保存提交成功的页面,作为凭证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联系属地广电局或系统技术支持重置
信息填错? 审核前可修改,审核后需联系广电局
无业务怎么填? 可填“无制作、无收入”,但必须提交

✅ 八、联系方式(建议)

  • 属地广电局传媒科/市场科(最权威)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33(系统问题)

✅ 九、提醒

如果你是2024年新领证的机构,2025年1月才需要首次年报,但建议提前熟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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