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合规要点与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网上申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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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广电局通知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先网上填报,再提交纸质材料到属地广电局。


✅ 四、年报内容(系统内填写)

项目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人员情况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记者人数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渠道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部分省市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涉及版权纠纷等
其他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制作等

✅ 五、注意事项

事项 提醒
零申报 当年无业务也必须填报,选择“无制作”即可
信息一致 与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
法人签字 系统提交后需打印年报表,法人签字盖章并上传扫描件
保存回执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务必保存PDF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属地广电局重置
许可证过期? 需先办理续证,再年报
被列入异常? 补报年报并提交说明材料,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1.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法人签字盖章 → 上传扫描件 → 提交 → 下载回执
  2. 如地方要求纸质材料,打印后盖章提交至属地广电局窗口或邮寄。

✅ 八、联系方式(如系统问题)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111(总局系统)
  • 属地广电局:搜索“XX省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联系方式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具体要求是否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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